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略) 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等文件规定, (略) 上申请、现场资格确认, (略) (略) (略)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评定,同意认定*雪丹等10人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马丽媚等 31人具有小学教师资格,黄雪丽等7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准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领证安排
本次认定选择证书“现场领取”的申请人共25人,选择证书“邮寄领取”的申请人共23人,领证安排如下:
(一)现场领取
1.领证时间:2024年12月10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不上班)。
2.领证地点: (略) (略) 城 (略) 35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文教卫生35号窗口(教育),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771-*。
3.领取方式: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原则上不能代领,如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邮寄领取
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选择证书“邮寄领取”的申请人,由 (略) (略) 派员代领,并根据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填写的联系地址进行邮寄,邮寄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邮费由申请人自付,请申请人注意查收。
(略) 电话:0771-*。
三、领取材料清单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请自行将该表交到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附件:2024年 (略) (略)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