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略) 发 (略) 受委托, (略) 比赛用测量设备 (略) 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 (略)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 (略) 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 (略) 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号)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 (略)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 (略) ***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须提 (略) 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不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比赛用测量设备 2、项目编号:SHXM-00- *** ( (略) 编号:SF *** ) 3、预算编号:12-17- ***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项目内容、 (略) 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 *** .00(国库资金: *** .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 (略) 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00:00:00截止,登录“上 (略) ”(http:/ ***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一) (略) 需资质材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 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彩色扫描件。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请在上述三项对应的资料栏里上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略) 系统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外还需被授权代表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略) 发 (略) (略) 验证并购买谈判文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二) 现场报名时间、材料、地点等1. 现场报名时间: * 日至09月04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略) 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2. 现场报名材料:被授权代表人携带上传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3.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略) 区七莘路 (略) (略) A座305室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 17:00:00至 *** 0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 (略) 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 * 日13:30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区七莘路 (略) (略) A座305室 2、谈判地点: (略) 区七莘路 (略) (略) A座305室。届时请供应 (略) 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 (略) 需携带其他材料: (1) (略) 的笔记本电脑; (2) 无线3 (略) 卡; (3) (略) 使用的 (略) 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4) 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 (略)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投 (略) 址:www.z ***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区七莘路 (略) (略) A座305室。4、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5、 (略) 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略)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发 (略) | | 地址:梅陇西路1566号 | 地址: (略) 区七莘路 (略) (略) A座305室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张伟清 | 联系人:张佩佩 | | 电话: *** | 电话: *** *807 | | 传真: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