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吨沥青混凝土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技改项目 | (略) 歙县桂林镇江村 | 黄山绿洲 (略) | 黄山 (略)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拟在 (略) 歙县桂林镇江村建设年产*吨沥青混凝土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技改项目。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约46.38亩,在原有工程建设基础上,新购置乳化沥青设备1套、撬装加油装置1套(油品为柴油)、电加热锅炉1套、粉尘加湿器设施1套、应急备用布料系统1套等生产设施及尾气处理、除尘系统等配套设施,达到年产*吨沥青混凝土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的生产能力。 | 技改项目乳化沥青搅拌研磨废气经“水喷淋(含除雾层)+静电除烟+UV光解”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5)。加油区域应设置顶棚,卸油和加油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项目生产车间、原辅材料堆场应密闭;厂区 (略) 、原料及产品堆场地面全部硬化;各物料输送皮带全部密闭;定期对厂区进行洒水;车辆进出厂区,进行喷淋。项目应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不外排。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胶体磨机、泵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音器+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技改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包装桶等,按照相关要求对其储存、处置,并记录产生量、处置量、去向和贮存量。 | 该项目于2024年8月9日在歙县 (略) 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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