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28北戴河区段改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28北戴河区段改建工程初步勘察设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交函规〔2023〕628号、冀发改函〔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约39%,地方财政资金约61%,招标人为 (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略) 北戴河区 。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北戴河区国道G228与兴凯湖路平面交叉处,向西沿现有国道G228扩建,设置特大桥连续跨越戴河三号路、哈港联铁路与新河,终于海宁路平交口,路线全长约3.53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预留与戴河三号路设置互通条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 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1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5天内,提交完整、齐全的初步设计文件。协助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并负责按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完善工作。(3)后续配合服务根据合同款的支付,服务时限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3)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4)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8)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9)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0)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并且联合体成员对全面履行本项目的各项义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以及在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合同协议书中作相应声明,应有使所有联合体成员受到法律约束的签署文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9:00至2024-0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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