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和日、王家两乡七村提档升级及
净化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报泽库县和日、王家两乡七村提档升级及净化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泽农水科〔2022〕8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泽库县和日、王家两乡七村提档升级及净化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现将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泽库县和日、王家两乡七村提档升级及净化设施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三)项目建设年限:建设期12个月,即2022年3月-2023年3月。
(四)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泽库县和日镇、王家乡。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由主要有引水口、净化水厂、阀门井、供水管网等建筑物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供水管网20.918km,增设净水厂1座,维修引水口1座,检查井7座,分水井10座,供水房及阀门井7座。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该项目为泽库县2022年泽库县和日、王家两乡七村提档升级及净化设施工程,该项目建设总投资为614.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5.1万元,独立费用49.14万元。
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614.24万元,其中泽库县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65.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9.14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若确实需要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二是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切实保证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三是请你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建设资金务必按规定专户存储、独立建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此复。
附件:泽库县和日、王家两乡七村提档升级及净化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