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西藏 (略) 已编制完成浪卡子县朗杰塘生态修复项目(水利灌溉设施配套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xpty。公众可 (略) 址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西藏浪卡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西藏浪卡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扎堆联系电话:*
环评机构的名称:西藏 (略)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联系地址: (略) 柳梧新区双创广场3幢B单元8层21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1b9n。公 (略) 址链接如上,*@*q.com进行电子邮件联系。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西藏浪卡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