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地 (略) (略) 育新街南侧、 (略) 西侧,地块占地面积(略).9m2(合36.5669亩),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4.(略)°、N33.(略)°,四至范围:北至育新街, (略) ,南至七一 (略) ,西至和谐家。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 (略) 康湾行政村,属村集体用地,以林地和耕地为主,根据《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 (略) 自然资 (略) 行政审批例会研究同意出具规划条件》,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地块内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未使用过国家命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使用地下水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也不存在固体废物堆存、管线排污等问题,也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储。地块历史使用化肥种类主要有:生物肥、复合肥、尿素等,调查地块内化肥的使用对该地块影响较小;综上,调查地块内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及当前生产性企业及其他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地块北侧150 (略) ;西南侧4 (略) 鸿 (略) ;西南侧300m的 (略) 场,西南侧约470m河南福 (略) ,西南侧约 (略) (略) 场;东南侧550m山东鲁工,东南侧约4 (略) 佛山陶瓷;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也从事过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地块内周围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 (略) 域对本地块产生潜在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