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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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 主持人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矿冶设备及橡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州镇双创基地 | 河北 (略) | 张旭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0.8%。项目分2期建设,一期新购置切割机、钻床、抛丸机、浇注机、电加热炉、电导热油炉、平板硫化机、注塑机、锯床、卷管机等生产设备共计45台套;二期新购置激光切割机、注塑机、电焊机、自动焊接、车床、铣床等生产设备共计9台套。一期建设完成后年产橡胶制品85万件、尼龙制品40万件、聚氨酯制品20万件、浮选机240台;二期建设完成后年产尼龙制品10万件、聚氨酯制品10万件、浮选机60台。 | 1、水环境:电蒸汽锅炉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景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环境空气:橡胶制品在一期工程建设,橡胶制品硫化废气通过集气罩+软帘收集,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机加工、塑料制品废气:一期、二期机加工和塑料制品生产共用一套处理设施,机加工切割、焊接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抛丸工序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塑料加工聚氨酯浇铸、聚合、加热熔融、注塑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机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塑料制品生产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共同通过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金属下脚料、塑料下脚料、橡胶下脚料、废包装、废焊渣、废钢丸、焊接切割抛丸工序产生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聚氨酯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导热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要落实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数控车床、铣床、锯床、注塑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