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拟对威海光 (略) 风电叶片用主结构碳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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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风电叶片用主结构碳梁改建项目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 (略) (略) | 威海光 (略) | 山东 (略) | 威海光 (略) 成立于2018年3月,是威海光威 (略) (略) 。本项目投资6000万元,改建威海光威 (略) 现有9#楼、10#楼,调配现有劳动定员,年工作300天,风电叶片主结构碳梁生产线扩大至80条,扩大产能至1200万m/a,新增一条碳纤维缠绕产品生产线,产量为套管30支/a、飞轮300个/a、转子170个/a,对碳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加工生产可作为包装垫块使用的树脂块。另外, (略) 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改建3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新上2套标准布袋除尘器。 | (1)废气:9#楼2~5F树脂混配工序投粉料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和1F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标准 (略) 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标准(颗粒物≤23kg/h)。 10#楼2~5F树脂混配工序投粉料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标准 (略) 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标准(颗粒物≤23kg/h)。 9#楼2~5F浸胶、预成型、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工作间微负压收集,1F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P3排放,有机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其他行业》(DB37/ *** -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标准(VOCs≤20mg/m3、16kg/h)。 10#楼2~5F浸胶、预成型、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工作间微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P4排放,有机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其他行业》(DB37/ *** -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标准(VOCs≤20mg/m3、16kg/h)。 井盖制备车间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有机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其他行业》(DB37/ *** -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标准(VOCs≤20mg/m3、3.0kg/h)。 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厂界有机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其他行业》(DB37/ *** -2019) (略) 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附录A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拉挤机、成型机、分切机、磨床、车床、热压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在采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树脂作为井盖制备车间的原料使用;废脱模布、废下脚料、布袋除尘器产生收集的颗粒物 (略) (略) 置。废 *** 酮桶使用 (略) 家供货,仍使用原桶盛装,不更换桶。 *** 酮和树脂的混合液、废环氧树脂桶、废酚醛树脂桶、废固化剂桶、废环氧改性硅油桶、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危废库暂存并委托有资 (略) 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