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区第 * 安置区 * 号楼负 * 楼( (略) )干杂7号摊位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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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略) (略) 区第 * 安置区 * 号楼负 * 楼( (略) )干杂7号摊位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0.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县> (略)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招租方承诺标的简况招租方简况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租赁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 (略) 《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 (略) 对各意向承租方的 (略) 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略) 发布之日起 * 日内, (略) 内容、 (略) 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 (略) 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 *** ),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 (略) 为,给意向 (略) 造成损失的, (略) 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 (略) 追偿。点击查看承诺全文点击隐藏承诺全文
* 、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 (略) (略) 区第 * 安置区 * 号楼负 * 楼( (略) )干杂7号摊位 | ||||
坐落 | (略) (略) 区第 * 安置区 * 号楼负 * 楼( (略) )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0. * 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仅限于经营干杂 | ||
产权证号 | - | ||||
楼层 | 负 * | 结构 | 钢混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房屋建筑面积 | 5. * ㎡ | ||
优 (略) 权 | 否 | 移交时限 | 结清第 * 年 (略) 服务费后5日内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金资评报字( * )第 * —1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黄小清 | 联系电话 | *** |
* 、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 (略) 薯光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薯光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 (略) 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 、该项目系转租,标的产权人(即原出租方) (略) (略) ,出租方与产权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为 * 日至 * 日止,产权人同意出租方在租期 (略) 转租,详见《租赁合同》。标的挂牌价为第 * 年招租底价。 * 、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到 (略) 联 (略) (略) 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承租方地址。 * 、意向承租方需书面同意并接受标的产权人(即原出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并承诺在承租后按《租赁合同》 (略) 内容使用。 * 、若挂牌期满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系转租;本次招租面积系评估报告记载;标的有占用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产权证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并 (略) 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 * 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 * 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前述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略) 发生的 * 切税、费(含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费及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相关税、费均由出租方代收代缴。 * 、 (略) 服务费按租期总租金的0. * %(单笔不足 * 元的按 * 元)向出租方、承租方分别收取。 *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须严格按限定的招租用途经营,其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擅自改造摊位, (略) 使用安全,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 (略) 罚 (略) 承担。 十、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结清第 * 年摊位 (略) 服务费后5日内移交,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 * 、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 * 、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 (略) 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 * 、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十 * 、备查资料:《评估报告》《租赁合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熊琳 | 联系电话 | ***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