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矿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场地平整机械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国县 (略) 经营部(兴国县文明 (略) 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兴国县矿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场地平整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 | 名 称 | 型号 | 服务要求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总价 |
1 | 品目一 | 自卸车 | 额定载重20t | 机械租赁服务 | 台班 | 1530 | 约(略)元 |
2 | 铲车 | 50铲车 | 小时 | 210 | |||
3 | 压路机 | (略) 机 | 小时 | 220 | |||
4 | 挖掘机 | 500炮头机 | 小时 | 815 | |||
5 | 品目二 | 12t洒水车 | 机械租赁服务 | 台班 | 1750 | 约(略)元 | |
6 | 挖掘机 | 350挖掘机 | 小时 | 450 | |||
7 | 挖掘机 | 360挖掘机 | 小时 | 460 | |||
8 | 鹰嘴钩 | 1200鹰嘴钩 | 小时 | 2900 | |||
合计 | 约(略)元(按实际发生台班签证后据实结算)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且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或被视同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品目响应,每品目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每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有一个品目的中标资格,按品目一至品目二的顺序逐一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即获得一个品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他品目的响应,但不再获得其他品目的中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08:30-12:00至2024年11月08日14:30-17:30
地点:(兴国县文明 (略) 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方式:接受现场(提供邮箱或自带U盘拷贝)或邮箱报名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兴国县 (略) (兴国县文明 (略) 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和相关资料等出席开标大会,以递交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和相关资料等的时间为签到时间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和相关资料等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和相关资料等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4、邮箱:*@*q.com(发送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项目名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国县 (略)
地 址: (略) 兴国县文明大道G319号(将军园苏园游客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雷先生 0797-(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