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商务厅、 (略) 财政厅、 (略) 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101号)、《 (略) 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268号)、《 (略) 商务厅关于确定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353号)等要求, (略) 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组织申报,经市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审计投入资金、现场查看),业务科室初审, (略) 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沟通,同时组成验收小组赴现场查看、绩效评价,报请分管负责同志同意, (略)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略) 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含乡镇级物流共配运营中心)项目、涧溪镇乡镇级级商贸中心项目、自来桥镇乡镇级级商贸中心项目、特色农产品中心项目)符合验收要求,拟给予奖补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 (略) 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一期) (略) 跃龙顷澄 (略) 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1820万元,实际投资额1456万元,经第三方审计,审定有效投资额为1456万元,拟奖补300万元。
2、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含乡镇级物流共配运营中心)项目由 (略) (略) 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335.06万元,实际投资额304.77万元,经第三方审计,核减无合同金额4.56万元和无效发票48.51万元(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不到相关数据),审定有效投资额为251.71万元,拟奖补75.51万元。
3、涧溪镇乡镇级级商贸中心 (略) (略) 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98.28万元,实际投资额98.28万元,经第三方审计,核减未开发票0.68万元和工程造价审计核减0.06万元,审定有效投资额为97.60万元,拟奖补29.28万元。
4、自来桥镇乡镇级级商贸中心 (略) (略) 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60.56万元,实际投资额160.56万元,经第三方审计,核减未开发票2.49万元和工程造价审计核减0.11万元,审定有效投资额为157.96万元,拟奖补47.39万元。
5、特色农产品中心项目由安徽 (略) 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508.71万元,实际投资额389.74万元,经第三方审计,核减未开发票85.24万元,审定有效投资额为331.50万元,拟奖补99.45万元。
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略) 商务局
2024年1月4日
初审:秦树芳
审核:祁少振
审签:官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