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建筑施工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建领域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的工作通知》(渝建管【2024】18号)的规定, (略) 住建委关于修订和印发《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 (略) 住建委审批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建设工程企业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临时调整动态监管规则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开展了 (略) 建设工程企业的检查工作。经企业申请和我委审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我委向检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发送重点检查合格告知书,向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发送重点检查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给予3个月整改期,企业可在整改期内向我委提交整改申请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略) 系统中完成上传整改资料并报送),交件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同茂大道3楼建设窗口;联系电话:023-(略))。
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合格前,屏蔽不合格资质信息,不得申请不合格资质的升级,不得以不合格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不合格资质。对整改合格的企业,我委适时对外发布公告,解除屏蔽。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企业,依法撤回其不合格资质,对外公告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
附件:消防安全的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第一批汇总表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
消防安全的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结果第一批汇总表(检查结果为合格)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受检资质及等级 | 检查结果 |
1 | (略)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合格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合格 | ||
消防安全的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结果第一批汇总表(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受检资质及等级 | 检查结果 |
2 | (略)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