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武鸣区双桥镇共16间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CQJY23-1055 | 挂牌价格 | 详见商铺招租清单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资产概况 | 本次公开招租标 (略) 武鸣区双桥镇双武路,共16间商铺, (略) 武鸣区双桥镇人民政府管理。 本次招租商铺均按现状招租,租赁场所的状况以招租公告和现场实地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挂牌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基本情况。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报名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租赁面积等 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表示认可,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一、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商铺招租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建筑面积(㎡) | 经营范围 | 租期 | 每年递增租金 | 挂牌价格(元/年) | 履约保证金(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评估费用(元) | 现状 |
1 | 原企业办1号铺 | 30.40 | 农资销售等用途。(不准经营存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化工产品、废旧回收、产生噪音大、污染及棋牌娱乐等行业) | 10年 | 前五年每年租金金额固定,后五年每年租金金额按5%逐年递增。 | 9,120.00 | 2,280.00 | 1,000.00 | 700.00 | 空置 |
2 | 原企业办2号铺 | 21.60 | 10年 | 6,480.00 | 1,620.00 | 1,000.00 | 700.00 | 空置 | ||
3 | 原企业办3号铺 | 25.60 | 10年 | 7,680.00 | 1,920.00 | 1,000.00 | 700.00 | 空置 | ||
4 | 原企业办4号铺 | 25.60 | 10年 | 7,680.00 | 1,920.00 | 1,000.00 | 700.00 | 空置 | ||
5 | 原企业办5号铺 | 21.60 | 10年 | 6,480.00 | 1,620.00 | 1,000.00 | 700.00 | 空置 | ||
6 | 文广站铺面 | 4.60 | 10年 | | | | | 已成交 | ||
7 | 农林水2号铺 | 40.00 | 10年 | 14,400.00 | 3,600.00 | 1,000.00 | 1,000.00 | 空置 | ||
8 | 农林水3号铺 | 40.00 | 10年 | 14,400.00 | 3,600.00 | 1,000.00 | 1,000.00 | 空置 | ||
9 | 农林水4号铺 | 40.00 | 10年 | 14,400.00 | 3,600.00 | 1,000.00 | 1,000.00 | 空置 | ||
10 | 农林水5号铺 | 40.00 | 10年 | 14,400.00 | 3,600.00 | 1,000.00 | 1,000.00 | 空置 | ||
11 | 农林水6号铺 | 40.00 | 10年 | 14,400.00 | 3,600.00 | 1,000.00 | 1,000.00 | 空置 | ||
12 | 农林水7号铺 | 250.00 | 10年 | 90,000.00 | 22,500.00 | 5,000.00 | 3,000.00 | 空置 | ||
13 | 农林水8号铺 | 40.00 | 10年 | 14,400.00 | 3,600.00 | 1,000.00 | 1,000.00 | 空置 | ||
14 | 农林水9号铺 | 260.00 | 10年 | 46,800.00 | 11,700.00 | 5,000.00 | 1,500.00 | 其中128㎡为门面,132㎡为仓库 | ||
15 | 农林水10号铺 | 74.00 | 10年 | 26,640.00 | 6,660.00 | 2,000.00 | 1,200.00 | 空置 | ||
16 | 农林水11号铺 | 130.00 | 10年 | 46,800.00 | 11,700.00 | 5,000.00 | 1,500.00 | 正在出租中,租期至2024年5月1日,租期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移交承租方使用。 |
二、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武鸣区双桥镇人民政府 |
注册地(住所) | (略) 武鸣区双桥镇双武路159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林杰 | |
开办资金 | / | |
经济类型 |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机关单位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H | |
经营规模 | /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武鸣区人民政府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略) 武鸣区人民政府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武鸣区人民政府 | |
批准类型 | 文件处理笺 | |
批准文件名称 | (略) 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 | |
批准文号 | 2023-E-1112号 | |
批准日期 | 2023年8月4日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商铺招租清单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详见商铺招租清单。 | ||
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的租金,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租金分两期交纳,每期须一次性交清5年的租金。前五年每年租金金额固定,后五年每年租金金额按5%逐年递增;如一次性交纳10年租金的按应缴租金总额优惠10%计算。 | ||
租赁期限 | 10年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 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铺面状况确认书;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个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铺面状况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铺面现状并签署《铺面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铺面状况确认书》。 2.租金分两期交纳,每期须一次性交清5年的租金。前五年每年租金金额固定,后五年每年租金金额按5%逐年递增;如一次性交纳10年租金的按应缴租金总额优惠10%计算。 3.评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费用详见商铺招租清单。 4.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5.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商铺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 6.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 | ||
保证金详 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商铺招租清单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 月 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 (略)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账 号 | *7793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 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 4.铺面状况确认书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吕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 | |||
联系地址: 1、 (略) 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