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X万峰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X万峰湖镇略理、垃圾收运工程EPC略, 并于 ## 13:4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略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 ## 〕0710号-1
标段(包)名称:X万峰湖镇略理、垃圾收运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X万峰湖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13:40时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略(三楼多功能厅三)
略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泰全利(X)略
总分: 85.87 项目负责人: 范克强
报价: 设计投标费率60.0%,施工投标费率89.8%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总分: 59.68 项目负责人: 陈中跃
报价: 设计投标费率65.0%,施工投标费率9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略
总分: 58.76 项目负责人: 陈帮
报价: 设计投标费率68.0%,施工投标费率89.6%
公 示 期: 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4日
公示说明:
根据《略投略理办法》(略11号令),略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略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安略
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