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沪 (略) 改扩建铅山互通连接线至鹅湖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4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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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沪 (略) 改扩建铅山互通连接线至鹅湖大道工程 | (略) 铅山县新滩乡 | 铅山县 (略) | 南昌 (略) | 202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