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泰州医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位于泰州医 (略) ( (略) )寺巷街道南塘村,调查地块 (略) , (略) ,西至 (略) ,北 (略) ,占地面积约 (略)m2,地块原 (略) 及农田,2009年拆迁,2011年完成拆迁,2011年-2019年闲置,2019年土地平整,现为华信药业投资万豪苗木基地。地块为泰州 (略) 土地。
(略) 自然资 (略) 发布《 (略)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泰自然资规条〔2024〕034号),泰州医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R2)。为 (略) 建设,根据规划建设要求,确保地块顺利供地,2024年12月泰州 (略) 委托本单位南京国 (略) 对泰州医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规定中的地块环境调查方法开展。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4年 12月开展,项目组通过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田;同时,地块内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地块内泰州 (略) 建设期间建筑垃圾2019年之前堆放在地块内部,地块2019年开始平整,建筑垃圾全部运走。地块南部和东南部土堆为地块北侧建设鱼塘挖掘土,初步研判上述历史情况对调查地块中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基本可忽略。
泰州医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北侧4 (略) 存在四家工业企业分别为江苏 (略) 、江苏 (略) 、安畑 (略) 和泰州 (略) 。通过对周边四家企业产品、原辅料、三废产生情况进行分析,周边企业不涉及大规模使用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原辅料,且周边企业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因此,周边企业对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基本可忽略。
三、现场快速检测
结合本地块实际情况在本地块内共布设35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编号A1~A35, (略) 域点位采样深度为8m,共4个点(A29、A30、A32、A33),每个点位采集9个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36份; (略) 域地势较低采样深度为4.5m,共5个点(A13、A22、 A24、A26、A31),每个点位采集5个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25份, (略) 域点位采样深度为6m,共26个点,每个点位采集7个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182份。合计采集土壤样品243份。
汇总现场快检数据表明,采集的土壤样品PID检测数据介于0~1 ppm之间;土壤样品重金属快检结果中镉及、铬和汞未检出,砷、铅、铜、镍及锌分别介于1.8~6 ppm、15~18 ppm、8.5~19 ppm、20~58 ppm、32~65 ppm之间。
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PID 检测值浓度范围为0~1 ppm,整体数值偏低,无异常数值。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中保护绿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四、结论与建议
该地块历史情况较简单,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历史,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工业企业对于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忽略。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快速检测含量均未超过GB (略)-2018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ID检测结果均偏低,现场采样未发现颜色、气味及感官异常情况。
结合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感官判断及快速检测结果的调查分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利用规划下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