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G33-2024-0068 | 宗地总面积: | 7333.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坦洲镇安阜村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500≤ 并且 ≤3.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7333.34 | ||||||
投资强度: | (略).(略)元/公顷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240 | ||
起始价: | 704.(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 ||||
备注: (1)本次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2)本宗用地现状已平整。(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成交总地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毕。(4)建设用地交付时间:付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30天内, 由申请单位按约定标准将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竞得人使用。(5)土地开发建设条件:①行业要求及代码: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可涉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的项目、工艺和技术);行业代码:292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②投资强度:≥(略).9 元/平方米;③建设期限:开工时间设定为2026年2月8日前开工建设,竣工时间设定为2027年2月8日前竣工。(6)竞得人应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市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日与镇街政府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等事项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7)达产要求:竞得人应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1825日(5年)前达到人民币(略)万元,且达产后5年内至少有3年达到该年产值(含达产当年)。(8)达税要求:竞得人应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1825日(5年)前达到人民币733.(略)元,且达产后5年内至少有3年达到该年税收(含达产当年)。(9)竞得人承诺自项目投产之日起10年内, (略) 坦洲镇注册成立的全资独立法人企业的注册地址及本项目不 (略) 坦洲镇。(10)若竞得人是以出口业务为主的企业, (略) 坦洲 (略) (略) 作为货物进出口的收(发)货人。(11)其他要求:本宗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如下:2.5≤容积率≤3.5,投资强度≥667(万元/亩),产出强度≥1333(万元/亩),税收强度≥66.7(万元/亩),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参考值:0.0293吨标准煤。(12)本宗用地出让总价为7,040,006元,项目保证金标准拟按出让起始价的30%设置,即(略)元,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13)经公开出让并已建成投产的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受让人或土地实际使用人在土地出让存续期内,出现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满一年的,由土地所在地镇(街)政府责令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的认定标准由所在地镇(街)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经 (略) 理仍不恢复生产经营的,出让人可根据所在地镇(街)政府申请,与受让人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14)成交后,竞得人为非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 (略) (略) 签订补充出让合同,承继原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直接办至该企业名下;竞得人为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竞得人名下,竞得人也可以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以竞得人为唯一投资者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新企业名下。竞得人所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符合原出让合同约定的行业要求,同时与镇街政府签订补充监管合同,承继原监管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该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对竞得人享有出让合同、项目履约监管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15)根据《 (略) 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申请单位向属地镇街政府提出预受理申请,以加快项目落地投产。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投,不接受自然人竞投和联合竞投。 2. (略) “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到 (略) 公共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址: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到 (略) (略) (略) 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 (略) (略) D区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 (略) 土地与矿业权交 (略) 公共 (略) 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网址: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33-2024-0068 号地块:2024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3日 10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本宗国有建设 (略) 竞价方式公开出让,上款所述“现场竞价” (略) 上进行;本公告中所述“挂牌”是 (略) 上实施的挂牌活动, (略) 竞价。 1、竞买要求: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上交易, (略) 公共 (略) 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网址:http://**)进行;竞买人必须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数字证书, (略) 上竞价交易活动; 2、资料下载、办理竞买申请及数字证书地址: (略) 竞价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略) 竞价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浏览或下载。有意竞买者可于规定的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 (略) (略) 办理竞买申请及数字证书。 3、保证金账户及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先注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在规定的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 4、成交标准:在网上报价规定的期限内(即上述挂牌时间)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如本出让文件中约定设有保留价的,该报价须等于或高于保留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网上报价期限届满, (略) 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竞价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略) 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 (略) 竞价文件设有保留价的,该报价须等于或高于保留价)为竞得人。 5、其它:上网竞价出让竞买规则及具体要 (略) (略) 发布的《交易文件》规定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 (略) (略) D区
联 系 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0-(略)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由竞 (略) 公共 (略) 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中申请获取
开户账号:由竞 (略) 公共 (略) 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中申请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