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中小企业执行情况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2.*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元,占 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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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74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略)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 设置专门采购包 | 2.0000 |
部门单位名称: (略) 东 (略)
日期: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