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北辰区2024年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北辰区2024年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购买服务项目,本项目共分二包。
第一包:危化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现场评审单位二家;
第二包:工贸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现场评审单位二家。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2025年3月底前。
(二)服务内容: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通知》(应急〔2021〕83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工作,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1)在实施评审工作前,供应商应制定详细可行性评审方案,方案应明确评审的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拟采用的方法、计划及日程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及责任分工;
2)评审应覆盖企业所涉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所有要素;
3)供应商应结合参评企业所属行业及生产实际,安排对应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开展评审工作。供应商应自配保证现场评审所需的专业仪器、设备及车辆;
4)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予以反馈,提出合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供应商应指导企业整改。如发现参评企业存在伤人亡人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供应商需在发现该情况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反馈;
5)供应商收到企业整改情况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应进行现场复核。整改是否合格,供应商应书面告知企业和评审组织单位;
6)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供应商必须派相应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承接评审工作;
7)供应商最终出具的评审报告应具有企业负责人、服务方参与该企业现场评审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和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的集体签字并加盖企业和供应商的公章。报告内容应全面详实,不得简化。供应商应对所出具的评审报告真实性、符合性负责,不得出具虚假、重大疏漏报告,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的评审报告的电子版应上传到应急管理部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
8)供应商在实施现场评审前、现场评审、整改问题现场复核工作中,分别通过管理系统上传评审工作方案、评审报告中不符合项(照片)、问题整改后情况(照片)以及负责现场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开展现场评审、现场复核时的影像资料;
9)供应商不得在服务期内,以帮助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提供安全咨询为由,向参评企业推销任何形式的产品或服务以及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推广活动;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审过程中徇私舞弊或牟取不正当利益;杜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0)供应商任何时候均不能以采购方的名义,强制要求参评企业购买服务方的任何形式的产品或服务;
11)项目包括的各服务内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存在更新、调整时,服务方应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12)当存在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重大社会事件或发现企业安全隐患整改难度大、周期长)导致项目可能延期交付、验收的情况时,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方书面反馈具体情况,因未收到成交供应商书面反馈情况,导致项目未能如期通过验收的,视同为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
四、项目预算:23.*元
其中第一包:11.*元;第二包:11.*元。
每家供应商报价不超过*元,承诺完成现场评审企业不能低于20家。
五、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承接相关服务项目的佐证材料;投标书和详细的服务方案。各类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技术要求
第一包
1.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人员担任,要求同时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2.专职工作人员≧25人,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资格。
3.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12人。
4.技术人员专业应包括安全工程、化工、电气、机械。具体要求为:安全工程≧3人,化工≧3人,电气≧3人,机械≧2人。
第二包
1.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人员担任,要求同时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2.专职工作人员≧25人,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资格。
3.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10人。
4.技术人员专业应包括安全工程、电气、机械。具体要求为:安全工程≧3人,机械≧3人,电气≧3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比选声明函》。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 (略) 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A座206( (略) 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 (略) 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3、采购人联系人:祖佳利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
(略) 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