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行的《出版管理条例》、《 (略) 场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例,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 (略) 新站区晨宇书店
地址:新 (略) (略) 交口晖悦花园Y11幢502室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网络发行)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前会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4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许可条件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2、获得许可证件后,应依照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并接受行政机关的检查;
3、按照委托管理的要求,经营者要服从辖区文化(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监管;
4、不得销售国家和行政管理部门明令禁止的出版物;
5、不得从非出版物出版、发行单位进货;
6、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
7、不得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
8、《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不得涂改、复制,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租或转让;
9、申请人如需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到本行政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10、《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每年核验一次,否则自动废止。
电话:0551-*
受理人姓名:杨雅馨
地址: (略) (略) 999号新站管委会社会发展局文旅处A5-205
邮编:*
新站区社会发展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