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 (略) 太平街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 (略) 定价目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规定,经研究, (略) 太平街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3小时内(含3小时),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算。
(二)超过3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三)超过9小时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12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对以下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临时停放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车辆。
(二)外观统一标识,并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的快递通行证的邮政、快递车辆,正在实施邮政、快递服务停车1小时内(含1小时)的。
(三)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
车辆。
三、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停车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蚌发改价管函〔2022〕31号)执行。
四、你单位接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运营单位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减免范围,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批复自2023年8月7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期满前30日,重新申报核定收费标准。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