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轨道交通的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备案证明
面向轨道交通的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已于2024年6月24日在湖南省投资 (略) 备案,项目编码: 2406-*-04-02-*,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株洲 (略) 。
2、项目名称:面向轨道交通的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3、建设地点: (略) 79号轨道智谷1#、2#厂房, (略) 1号。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依托公司的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湖南省轨道交通装备车轴与电机转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大 (略) 以及国家认可CNAS实验室,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建设“面向轨道交通的关键金属零 (略) ”,通过购置膜片联轴器静态刚度试验台、真空双室油淬炉、可控气氛密封箱式多用炉生产线、钛合金加热炉、车轴铣端面打中心孔设备、转轴数控车床、成品刮刀钎焊炉、卧式车轴数控粗车床、车轴步进式连续正火产线、车轴校直机等10台/套研发及中试设备,更新淘汰推杆式加热炉、蓄热式加热炉、闭式冷却塔、铣端面打中心孔设备、仿形车床、数控车床等9台/套研发及中试设备。项目建成后,构建集共性技术研发、新品开发、产品检测、技术服务、人才培育为一 (略) ,推动轨道交通配套装备技术领域自主创新发展,推动我省轨道交通配套装备向数字化、智能化、高效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服务我省三高四新发展战略。
5、项目总投资额:1270.*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6、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国土、规划、环保、安全、水务、节能、供电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消防、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做到项目建设“三同时”,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发挥效益, (略) 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备案内容若发生变化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请及时书面告知我局。
7、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通知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证明自动失效。
以上信 (略) 上告知,信息真实性由该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