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富顺县福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木质颗粒状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木质颗粒状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
地点: (略) 富顺县东湖街道卫国村20组
建设单位:富顺县福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
建设内容:详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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