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1-29 16:35: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翠峰东路8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年产800万套单晶硅配套包装新型环保再生收材料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固耐安包装材料(云南)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 (略)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工业园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0m2,建设EPE珍珠棉及制品生产线、EPP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塑料薄膜生产线、纸制品生产线、木制品生产线各一条,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共119万元,占总投资的1.59%。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工业园区,生产区较为平整,建设期主要对场地硬化、生产车间建设、生产线进行安装,生产线环保设施安装。施工期对环境影响时间短,工程结束后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等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2、运营期 (1)废气:EPE材料加热熔化、发泡挤出、复合;EPP粘结;塑料薄膜注塑、吹膜。以上废气均属于有机废气,污染物成分基本一致,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以及颗粒物。木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天然气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塑料制品生产设备冷却用水、锅炉废水、冷却水定期排污水。 (3)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纸屑、木材边角料、除尘器灰尘、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原材料采用篷布遮盖,施工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进行控制。 施工期废水采用的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主要采取厂房、围墙隔声,加强施工管理、设备维护保养等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建筑垃圾、土石方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建筑垃圾运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EPE材料加热熔化(一台发泡机)、复合(一台复合机);EPP粘结(一台成型机);塑料薄膜注塑(三台注塑机)、吹膜(两台吹膜机)。以上废气均属于有机废气,污染物成分基本一致,各生产设施物料出入口废气外逸部分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设置有8个集气罩。产生有机废气的工艺流程均处于深加工车间,EPE生产、EPP生产、塑料薄膜生产采取了“八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EPE生产、EPP生产、塑料薄膜生产使用一台风量为1-6万m3/h的可调节风机,各集气罩管口设置闸阀,当一条生产线运行时调节风机风量、关闭未生产设备集气罩闸阀。项目木制品包装容器外购木板进行生产,模板切割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此部分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风机风量为4000m3/h。天然气锅炉废气经过管道联通过后经过一根管道排至DA003排气筒外排,风机风量为1700m3/h,燃气锅炉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8m,项目锅炉房周边200m范围内存在两层钢架结构标准厂房,最高高度在12m,故排气筒高度设置为15m,比周边最高建筑物高3m。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塑料薄膜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水对设备进行冷却,设置一个50m3的冷却水塔,冷却水定期排入园区管网,定期进行补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25m3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南海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理。锅炉采用软水进行生产,软水制备会产生浓水,锅炉运行过程中会产生锅炉排污水,该部分废水定期排入园区管网。 噪声防治措施: 设备全部设置与车间内,并合理布置,高噪设备设置减震垫及隔声罩。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1间占地面积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来收集一般固废。1间占地面积10m2,用于暂存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设置标识、标牌,且建1间占地面积10m2,用于暂存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设置标识、标牌,且建设收集沟、收集井及配套收集工具及容器。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处理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0m,A≤1×10-10cm/s,危废暂存间建设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地下水技术导则的要求设收集沟、收集井及配套收集工具及容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