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波 (略) 年产2万吨砂子和11.1万吨保温砂浆生产项目 | (略) 象山县定塘镇峰北路100号 | 宁波 (略) | 宁波 (略) 成立于2022年6月,拟投资500万,租 (略) 象山县定塘镇峰北路100号厂房实施砂子和保温砂浆生产项目。 2022年12月23日,经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宁波 (略) 年产2万吨砂子和11.1万吨保温砂浆生产项目。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防治措施: 给料废气、破碎废气、筛分废气、输送带废气、砂子储料罐呼吸废气:给料、破碎前后进行喷雾抑尘,废气收集后经TA001(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经TA002(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搅拌废气、保温砂浆原料储料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TA003(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装卸废气:封闭堆场,洒水抑尘;堆场粉尘:封闭堆料场,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露天堆放;投料废气:加强管理,进行及时的清扫和洒水抑尘;车辆运输废气:硬化道路,加大对路面的清扫和洒水频率。 废水防治措施: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要求)后纳入污水管网,经定塘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一级标准后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 ①生产期间车间大门、窗户均处于关闭状态以起到阻隔降噪的效果;②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处置方法: 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尘渣、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含油抹布、废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柴油包装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象山县环境保护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石浦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凤栖路13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