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名称 | (略) 电白区望夫镇东坑岭矿区 (挂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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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出让人名称 |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 |
矿种 | 建筑用花岗岩 |
出让年限 | 25.00 |
面积 | 0.* |
地理位置 | (略) 电白区望夫镇东坑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 (略) 电白区中心62°方向,直距约41km的望夫镇东坑岭附近。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1°22′10″、北纬21°42′55″。项目行政区 (略) 电白区望夫镇管辖,项目西面有约0.25km乡村公路可通X639县道,北面约有2.3km乡村公路可 (略) 道,约62km可至电白区城区 |
(略) 电白区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电矿网挂告字 〔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略)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电白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以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以下2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止。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至2024年3月28日16时正。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日期:2024年3月27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3月28日16时起。
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一) (略) 电白区旦场镇虎头岭矿区基本情况
编 号 | DBWK2024-01 | 矿区名称 | (略) 电白区旦场镇虎头岭矿区 | |||||
矿区面积 | 0.1824km2 | 开采矿种 | 建筑用花岗岩矿 | 出让年限 | 9.5年 | |||
起 始 价 | 1832.37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370万元 | 增价幅度 | 50万元 |
(略) 电白区旦场镇虎头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 (略) 电白区城区73°方向,直距约8.8km处的虎头岭,行政区划隶属电白区旦场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05′13″、北纬21°32′19″。县道X637从矿区北东侧经过,该县道往南约3.0km与国道G228线相接于旦场路口,沿国道G228线往西至电白城区约13km。电白区距离茂名火车站约24km,交通便利。
开采标高:41m至-70m,矿区面积为0.1824km2(273.6亩);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共伴生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出让资源储量:确定可采建筑用花岗岩储量为259.43万m3,全风化层可采储量为41.24万m3,中风化层可采储量为28.74万m3,残坡积层可采储量为9.96万m3;矿山设计生产规模:30万m3/年;采矿权出让期限:9.5年(闭坑期1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算起;采矿权出让底价:无底价出让。
(二) (略) 电白区望夫镇东坑岭矿区基本情况
编 号 | DBWK2024-02 | 矿区名称 | (略) 电白区望夫镇东坑岭矿区 | |||||
矿区面积 | 矿区面积为0.2239km2 | 开采矿种 | 建筑用花岗岩矿 | 出让年限 | 25年 | |||
起 始 价 | 4888.54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980 万元 | 增价幅度 | 50万元 |
(略) 电白区望夫镇东坑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 (略) 电白区中心62°方向,直距约41km的望夫镇东坑岭附近。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1°22′10″、北纬21°42′55″。项目行政区 (略) 电白区望夫镇管辖,项目西面有约0.25km乡村公路可通X639县道,北面约有2.3km乡村公路可 (略) 道,约62km可至电白区城区,交通条件便利。
开采标高:170m至+10m,矿区面积为0.2239km2;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共伴生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出让资源储量:确定可采储量为683.37万m3,全风化层可采储量为154.50万m3,半风化层可采储量为109.21万m3,残坡积层可采储量为34.31万m3;矿山设计生产规模:30万m3/年;采矿权出让期限:25年(包含基建期和闭坑期各1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算起;采矿权出让底价:无底价出让。
三、竞买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只接受竞买人网上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
(三)竞买人须提供与开发利用方案中新建矿山项目总投资费用相适应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其中DBWK2024-01有效资信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593.2万元;DBWK2024-02有效资信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66.8万元。
(四)竞买人应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得者所交竞买保证金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可等额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DBWK2024-01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70万元,DBWK2024-02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80万元。
(五)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采矿权挂牌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完成并无异议的,竞得人须自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凭《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即获得采矿权申请人资格。
五、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支付
本次出让矿种属于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的收益的矿种。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以外的矿种,按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竞争结果确定。因此,本次挂牌花岗岩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按挂牌成交价确定,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向竞得人征收。
六、竞得人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一)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前期技术资料费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其余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的资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由竞得人另行出资委托资质单位完成。
(二)首年的采矿权使用费由采矿权申请人(竞得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向相关部门缴交,此后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缴纳一次。
(三)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还需办理发展改革、林业、市场监督、土地、环保、水利、公安、安全生产、交通等有关部门相关证照及所需的各项资料,其收取的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以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担。
(四)矿山开采过程中各项税费由相关部门向采矿权人收取。
(五)矿山必须在开采前对矿区范围进行埋设界桩和铁网围栏定界;做好在采矿区、生产区、生活区科学布设视屏监控和环保、地灾监测点,安装相关设备进行矿区开采、源头治超、环保、地灾实时在线监测监控,并将信号连接至相关管理部门;做好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每年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以上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六)租赁费:本次DBWK2024-01采矿权拟出让矿区范围约0.1824km2(273.6亩),土地承包权、青苗、建构筑物和机械设备的权属已初步认定,补偿费由电白区自然资源局选定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核算,该项目涉及所需土地承包权、青苗、建构筑物和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总额共为3264.94万元整(大写:*仟*佰***万*仟*佰元整),最终以实际丈量登记确认的数据核算实施补偿为准;本次DBWK2024-02采矿权拟出让矿区范围约335.85亩,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已初步认定,土(林)地租用、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由电白区自然资源局选定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核算,该项目涉及所需土(林)地租赁费用总额共为3395.4442万元整(大写:*仟*佰***万*仟*佰***元整),最终以实际丈量登记确认的数据核算实施补偿为准。涉及上述租赁等工作费用不参与竞价,相关工作经费由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电白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 (略) 电白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电白支行,账号:*22088,开户银行行号:*)。土地租赁、青苗补偿费用不包含竞得人办理临时用地、林地占用手续等发生的费用。如竞得人需要扩建或使用约定之外其他场地、道路的,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承担解决。
七、矿山治理义务
竞得人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边复绿”,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并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预存土地复垦费,专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同时,还需按要求于正式投产一年内将矿山建设为绿色矿山,并经过专家组审查验收。
八、相关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所列条件及相关风险,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竞买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与竞得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出让给竞得人的采矿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和已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对该采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同时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竞得人不能如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2.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和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3.竞得人不按时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竞得人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有关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 (略) 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对此,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出让方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三)竞得人必须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权申请登记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因企业自身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回。
(四)由于受法律法规、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致使竞得人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中止或终止:
1.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 (略) 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
2.公告公示期间涉及矿业权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3.司法机关要求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
4.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 (略) 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应当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九、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和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html#/*/index)查询并下载相关挂牌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活动。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生
联系电话:0668-*或*
联系地址: (略) 电白区迎宾大道13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略) 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