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和田河流域洛浦县城镇水源地治理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和田河流域洛浦县城镇水源地治理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洛浦县布亚乡人民政府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柯主任
联系电话: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