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 (略) (略) 综合能源站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06日-2025年02月06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智龙
联系电话:(略)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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