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重新批复永福县“三江六岸”旅游景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9-*-04-01-*
二、项目实施意义:为完善永福县景区基础设施,打造永福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县旅游形象,现同意实施永福县“三江六岸”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三、项目名称:永福县“三江六岸”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四、项目建设单位:永 (略)
五、建设地址:永福县洛清江、西河、茅江两岸沿线
六、项目性质:新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约合612.99亩),其中中洲岛湿地文旅用地*.10㎡(约合312.00亩)、凤山文旅用地24200.78㎡(约合36.30亩)、游览步道用地77376.60㎡(约合116.0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9323.36㎡,其中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1630.63㎡、文旅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25004.50㎡,旅游公厕建筑面积为688.23㎡(三座)。设置游览步道总长28658.00m(1.0-7.0m宽,含福道、游览步道、沿江步道、特色人行道、护栏等)。停车场面积9868.00㎡,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40个,按停车位比例50%以上配建充电桩。配套电气照明系统、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智能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等设施设备。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803.42万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上级资金以及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
九、永发改字〔2021〕176号文同时废止。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