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0月20日,我局受理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
通讯地址:营 (略) (略) 营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山 (略) 年产*吨 饲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营山县城南街道兴隆社区6组 | 营山 (略) | 深圳昇 (略) | 项目占地面积*.67m2,主要建设原料库、成品库、辅助库、成品散装钢板仓、玉米圆筒仓、办公楼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年产*吨饲料。 | 1、大气。工艺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会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 (略) (略) 。设置沉淀池1座(容积为15m3),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原料废包装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产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杂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10m2),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存放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
2 | 营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 | 营山县渌井镇、东升镇等19个建制镇 | 营山发展 (略) | 四川清奕 (略) | 项目为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以更新改造为主,涉及渌井镇、东升镇、骆市镇、黄渡镇、小桥镇等19个乡镇,更新改造约19处供水工程,总供水规模*m3/d,覆盖人口*人(包含供应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及输水管线建设、水厂改扩建建设、各乡镇配水主干管建设以及供水的配套设施等。本次环评主要针对原水收集、输水管线工程以及水厂改扩建工程,不包含供应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大气。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设置遮挡、围护,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用帆布覆盖,表土临时 (略) 覆盖,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 2、废水。项目必须进行雨污分流。施工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排泥水、反冲洗废水进入排泥池由泵提升至污泥浓缩池,浓缩后的污泥经脱水后外运填埋,浓缩池上清液通过回收水池收集后提升至配水井回用。配化验试剂用水、试剂瓶等前三次清洗废水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进行处置。每个水厂设置一个容积2m3的化粪池(共5个),生活污水、试剂瓶等三次后清洗废水经过化粪池 (略) (略) 进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标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 3、噪声。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不进行高噪声设备作业,夜间(22:00-6:00)不进行施工。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水厂四周布置绿化、设置围栏,避免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或周边绿化。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对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泥饼定期运往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化验室分别新建1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5个),化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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