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小小气象员成长记”科普活动服务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服务 挂牌起始日 2023-07-25 挂牌截止日 2023-08-01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户外展厅 技术领域 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其他 标的权证类型 其他
专利申请权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开发完成日期 首次发表日期 失效日 1 一种户外展厅 D* 2023-06-12 项目阶段 其他 技术成熟度(TRL) TRL9 经过成功地执行任务,真实系统得到检验,运行顺利。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以“小小气象员成长记”为主题,集成一套便携式、沉浸式气象科普活动,包括:“小小观测员”、“小小预报员”、“小小播报员”和“气象小玩家”四板块内容,引入上海气象博物馆“气象本象”的卡通 IP 形象,让气象科普更具趣味性,让公众更直观、零距离的了解到气象知识的奥秘,为培养孩子对气象科学的兴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活动同时配套系列科普课堂。
技术效果与指标 让活动参与者能更好的了解气象、走进气象,吸引更多人了解气象、掌握气象灾害防御手段,提升气象科学综合素养。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1)形式创新,集成一套便携式的气象科普活动设施。基于该活动设施便携式、可移动的特点,可用于学校、社区、文体中心、商场等不同科普场所开展活动,提高科普展项的可利用率; (2)内容创新,打造沉浸式科普体验。围绕“小小气象员成长记”主题,通过沉浸式角色扮演,让孩子们有兴趣、有途径走近气象,更直观、零距离的了解到气象知识的奥秘,为培养孩子的气象科学兴趣打下坚实的基础; (3)表达创新,展项设计引入卡通形象。将上海气象博物馆吉祥物“气象本象”引入展项设计,通过可爱的卡通形象拉近科学知识与学生的距离,兼具趣味性和知识性,让学生更有认同感,也让气象科普更有温度。 该展项建成后先后进社区、进学校、进科普场馆,分别亮相了2022年上海科技节——宝山智慧湾“科学之夜”活动、2023年323世界气象日活动、第15届闵行区防震减灾科普技能竞赛活动、浦东气象局202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深受公众喜爱,影响人群超1万人次。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略) 气象局宣传科普与教育中心科普专家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该团队有丰富的科普活动经验,曾举办多场大型活动,如:“云游博物馆”“ (略) 之气象人生”“百年观象台科普新气象”“心醉夜色博物馆奇妙夜”等特色科普活动,覆盖人群超过百万。 技术负责人姓名 巢惟忐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略) 气象科普专家团队主要成员,研究方向:科普理论与实践。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略) 气象局宣传科普与教育中心 注册地(地址) (略) 徐汇区蒲西路166号 注册资本(万元) 24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面议 面议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4、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 5、《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上海技术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6、本项目交易价款分两期支付,受让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3万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第二期交易价款3万元,受让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已收取的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否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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