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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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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司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五、竞买保证金:标的①0.*元,标的②*元。请交至【账户: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星沙支行;账号:*1126】。
七、竞买登记办理:符合竞买人资格的竞买人须实地看样, (略) 网络注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携带有效证件及转账凭证于2024年10月9日17时前,前往长沙经济技术开 (略) 199号中信发大厦五楼完善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一、拍卖报名资料:竞买人携带有效证件及公章、保证金转账凭证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1、标的①: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证明查询渠道: (略) 站(http://**.cn)及中国执行 (略) (http://**)显示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中显示竞买人曾有不良记录,但在拍卖报名资格审查手续前该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处理完毕(接受处罚且违法、违规行为已消除),竞买人须提供处罚机关出具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处理办结的证明材料。
3、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到账为准)。
三、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成交资料,并在《竞买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交纳拍卖佣金及拍卖成交款、 (略) 交纳拍卖标的的软件服务费( (略) 公示为准),上述款项到账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①:砂石在拍卖前已通过计量过磅程序,确保了基本的重量估算。此次拍卖遵循“现状交付”的原则,即砂石的实际交付状态以现场堆放情况为准,由于存放期间可能出现自然损耗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储量变化,竞买人需充分意识到实际交付量可能与估量存在差异。有意参与竞买的各方,在拍卖报名前务必亲自前往现场勘查砂石的实际情况(包括不限于砂石的品质、数量及存储条件等)。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以交付的实际吨量与预估存在偏差为由要求增加补足或退还差额。
拍卖标的①在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承担装载、运输及人工等费用及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且确保在后续交易及使用建筑用砂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
2、拍卖标的②:没收的报废车辆及经公告无人认领、未接受处理的扣留滞留车辆一批
(1)拍卖标的②参照《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拍卖标的物明细》拍卖并按现状进行交付,由委托方安排专人组织现场看样,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零件、主件的缺失而要求委托方进行索赔及补齐。
(2)买受人对拍卖标的②的处理,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第715号令)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不准整车流入社会。为便于委托方对拍卖标的处置工作的全程监督,买受人必须在委托方监督下于移交现场对拍卖标的进行报废碾压,确保车辆无法恢复使用,如发现有违规现象,委托方有权要求买受人停止违规报废碾压、拆解等相关行为,并全额扣除竞买保证金。买受人拆解机动车时不能对机动车存放的场地内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的机动车设备等造成影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买受人进行赔偿。
(3)买受人负责为销毁的每辆报废车辆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在销毁车辆后的一个月内,将这些证明统一提交至长沙县车辆管理所,由车管所负责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对于拼装、无牌、无车架号、无发动机等无法开具上述证明的情况,买受人需编制详细的销毁说明,附带具体车辆信息,一并提交给委托方。买受人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注销证明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为伪造证明,则视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4)报废机动车拆解完成后,买受人需将所有报废车辆的车牌统一由交警部门负责回收处理,确保车牌不会被非法使用。买受人需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报废车辆明细,建立完整的销毁车辆台账,并提交给委托方,确保每辆车的报废处理过程有据可查。
(5)买受人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相关要求。
(6)机动车报废拆解、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手续办理资料及工本费等一切相关成本费用、经济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公众号信息及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详情以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协议等拍卖资料以及实地现勘、实际交付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