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招标人于 * 日在石柱县公 (略) 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出现重复,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时以“室外电气、室外给水、室外排水工程、室外消火栓工程、小区环境、护坡工程”文件夹中的内容为准。 (略) 将工程量清单内容中“黄水居民点安置房综合环境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不含绿化)”文件夹删除。
二、将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 * 日9:30~10: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 日10:00( (略) 人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 * 日17:30。
(略) 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 (略) 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