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职工工作用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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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彩食 (略) | (略) (略) 濛阳街 (略) 50号附2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彩食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食材配送服务 | 1、蔬菜、水果类:1.新鲜度: a.蔬菜类水量充足、无过分萎蔫、无皱皮。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自然鲜艳。硬度:叶菜挺立、瓜菜紧实、果类结实、豆类饱满、根菜硬实;无机械伤、病虫害;茎叶坚挺,叶簇丰茂、大小粗细均匀、规格谐调。 b.水果类果形端正,色泽均匀,新鲜整洁,外形美观,质地硬实,无异味,无异常的外部水分,无机械伤或大面积碰撞伤,其他斑疤及药迹等附作物的面积全并计算不超过0.5cm2,无裂纹、烂果、病虫害。 2.成熟度:适中、无未成熟蔬果、无老化,水果应具有该品种特定的成熟度特征色泽和风味。 3.蔬果包装:外观完整、清洁干净,材料安全。2、生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1.所供生鲜肉类不 (略)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政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 号)规定的“瘦肉精”品质目录。具备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 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 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及追溯体系。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测)等相关证明材料。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2.生鲜肉类为当日生产,配送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随每批次供货时按批次提供)。外省供应的肉类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生鲜猪肉类: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 4.生鲜牛羊肉类:呈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无毛、按压无水迹;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羊肉正常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 ★(1)配送要求: 1)供应商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所有货物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采用食品专用车辆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2)配送的货物应保证新鲜,及时配送,不得超过货物的新鲜时限;运输工具、包装材. 3)采购人在验收配送货物时,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及时更换。 4)供应商的配送专用车辆,应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随车有消毒记录。禁止运送货物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5)配送人员在合同期内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 6)货物所应有的标签标识内容须真实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7)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货物的腐败、变质、发霉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在2小时内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任然不符合标准的按该原材料的实际数量的总价10倍予以(处罚),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内进行扣除。(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8)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当场进行品类验收、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9)采购人每日就餐人数约200人次(早餐约50人,午餐约120人,晚餐约30人),供应商按照早餐为三个小菜、包子、馒头、鸡蛋、豆浆、蛋糕等轮流供应,午餐为四荤三素两汤一水果一小吃一甜品,米饭、面食任食,晚餐为二荤二素一汤一水果一小吃,米饭、面食任食的标准供应食材。 ★(2)价格确定: 1)供应商结算价格=货物重量ד价格”×总体结算比例。 2)价格是指:采用送 (略) (略) “ (略) ” (略) (略) 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公布的同种类食材(含预包装食品)的市场最低价作为当日单项价格结算依据,(如当日无此类商品,则以最近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准)双方签字盖章并留存。“ (略) ”网址: http://**!goProductQuery.do?scType=nmsc&areaid=* 3)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清单,只要在“ (略) ”上7日内公布有价格的货物,供应商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否则按未满足需求量总价的50%进行处罚,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内进行扣除。 (3)验收流程: 1)验收方式为每日当场验收,验收的货物由采购人指定验收人员(库管)、食堂负责人、供应商,三方现场同时验收,按核对数量、重量→检查→索证→入库的程序,三方签字后完成验收。 ★2)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地方或行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决不允许不合格品。货物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3)供应商供应的货物中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违禁食品添加剂或其他违禁品。若因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且采购人有权退回该批次全部剩余货物,并有权按该批次货款5倍的金额在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内进行扣除作为处罚(若批次货款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处罚),且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为配合成交供应商优化货品配送服务,采购人在开始合作前向成交供应商提供常用商品清单、日常菜单、产品包装要求、配送时间、对接人员名单等资料信息。 ★5)若采购人所下订单存在成交供应商缺货商品,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下单后根据商品情况反馈能否调配货物履约。若成交供应商可以调配,则应告知采购人缺货商品的调配及送达时间;若成交供应商的调配送货时间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或未能调配的,则成交供应商应就缺货产品外的其他货品进行配送,采购人可选择采购替代商品或取消订购缺货商品。 3、其他要求: 1)采购人提前一天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清单,提出品名、数量、送货时间及配送要求等,供应商接到拟供应货物清单后,确定供应货物,应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按时送货。 ★2)临时追加的小量、小品种货物要求在2小时内送到。 ★3)不得提供病死肉类、禽类,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责任。 ★4)供应商应主动接受相关行政部门或采购人对所送货物组织的抽样检验。 ★5)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索证索票相关规定,主动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相关的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无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所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当日配送的货物不得出现缺斤少两的情况。 ★7)所有食材质量应该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供应商应完全遵守采购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违禁添加剂。 ★8)供应商应响应国家帮扶要求,配合采购人的帮扶工作,在脱贫地区 (略) (网址:http://**)完成不低于采购预算10%的农副产品,据实结算。 | 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日(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1)蔬菜水果执行标准:*和GB2763.1-2022、*; (2)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生鲜禽肉分别执行标准:GB/T9959.1-2019或GB/T9959.2-2008、GB/T9959.4-2019、GB/T*-2005、*、GB-*-2019和GB*.1-2022、*(畜禽肉水分限量)、GB/T*-2020(鲜冻分割牛肉)GB/T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GB/T*-2022(鲜、冻兔肉及副产品); (3)大米执行标准: *、GB/T1354—2018; (4)面粉执行标准:GB/T1355-2021(小麦粉)、 *、*; (5)食用油执行标准:*; (6)冻货执行标准:*、*; (7)水产执行标准:*和GB*.1-2022、*、*; (8)禽蛋:*、GB/T*-2020(包装鸡蛋);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2763.1-2022;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江蓉、杨格、周栩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1.2%计取代理服务费。由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2024]*;2、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028-*、028-*;3、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 (略) ”查询。4、成交金额(总体结算比例):80%。5、因本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金额处不能填写总体结算比例,故中标(成交)金额处填写为预算金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交通 (略) 局
地址: (略) 武侯区洗面桥横街2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王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