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潮田乡启智幼儿园:
你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信用代码:*MJN*X6)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
二、请你单位在举办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灵川县潮田乡启智幼儿园”名义进行活动。
特此批复。
灵川县民政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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