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衔接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惠企利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现 (略)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略)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略) 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1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资质有效期届满前换领建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
二、有效期在2024年1月30日前届满的证书换领工作从2024年1月15日开始2024年1月31日结束,建筑业企业 (略) 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三、办理网址
(略) 政务服务网:点击跳转
http://**_affairs_detailitem_detail_id=bb*c6d94ca018cfb3ec8a57e04?ionCode=*
四、办理注意事项:
1、各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和营业执照一致(包含证书上所有信息务必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先进行变更业务。
2、各企业在系统操作,如果遇到无法勾选资质信息的,请先做信息补录业务,因为无法勾选资质信息将导致无法出证。
3、建筑三级资质换领建筑二级资质业务只在线上操作,请登录系统选择“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三级资质证书换证”业务按系统内要求上传材料,换发1年有效期证书。
4、未到期的建筑三级企业是否换发二级证书,自行选择,但是也只换发1年有效期的证书。
5、已经办理升级和增项业务取得建筑二级资质证书的,本次不用再换发二级资质。
6、不分等级以及模板脚手架等专包资质过期的同样办理1年的换证业务。
7、旧的纸质版劳务资质不再办理延期业务,请重新申请备案制劳务资质。
8、目前只按自治区住建厅要求换领二级证书,其他5年延期业务待自治区住建厅下发通知后再予执行。
9、2024年1月15日开始换证业务只做简单考核,不审查人员。换领二级证书结束以后,企业请做好补足人员工作,迎接年底的延期业务。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