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珠海 (略) 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农农〔2022〕 (略) )要求,对我市2022年农用无人统防统治植保作业服务实行资格审核、确认、备案,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服务方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方资质要求
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略) 。
二、服务方备案提交资料
序号 | 内容 |
1.承诺书 | 签订《珠海市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安全规范作业承诺书》。 |
2.服务方 单位资料 | 1)服务方营业执照。 2)服 (略) (拨付财政资金)。 |
3.作业 机械 | 1)服务方使用的农用无人机清单(含每 (略) 、 (略) )。 2)提供农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资料,登记标志粘贴在机具上的图片。 3)服务方使用的农用无人机需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时作业数据需要与广东省农机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对接,提供广东省农机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方测试文件。 |
4.作业 人员 | 1)服务方参与植保作业的操作人员名单、人数(形成统计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服务方标准)及培训过程相关资料。 2)服务方操作人员已投第三者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单,保险期不少于一年。 |
5.作业技术服务 规范 | 1)服务方提供农用无人机安全生产规范(服务方依照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要求)、作业质量标准、植保作业流程、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资料。 |
三、备案资料提交联系人
(略) :吉女士, *** ;
第三方监管机构:梁女士, *** 。
附件:珠海 (略) 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 (略)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