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薛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2024-ZFCG-0105
项目名称:薛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薛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车辆 | 薛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薛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薛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2车辆(道路清扫车、垃圾转运车、洒水车)必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合格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 3.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现场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富平县状元府邸南门东信达工作室二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富平县状元府邸南门东信达工作室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9《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薛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富平县薛镇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陵区鹿歌路东段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略)
2024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