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 (略) 省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 仓库工程建设用地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 批前公示
(略) :dzzrghj001/2022- *** 分 类:规划计划/国土资源、能源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 (略)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5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5日时效性:根据《海南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琼府办〔2021〕 (略) )要求,在儋州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海南省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地及主要林区布点建设森林火灾视 (略) 点,实现实时监测。经市政府同意,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特此编制 (略) 省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工程建设用地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根据《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 号,项目总体规划调整符合第十三条规定:“(一)尚未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或未纳入已编制完成的专项规划,但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民生项目,在符合总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省下达指标的前提下,需将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的;且符合《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第一条(六)矿山及仓储等项目。
用地性质规划调整符合政策要求,且不涉及调整(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Ⅰ级和Ⅱ级保护林地、生态 (略) ,地块涉及占用林地严格落实占一补一的要求,调整后的规划用地指标均满足省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项目要求。
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市民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2年6月15日起至7月14日止)。
2.公示地点:儋州市人民政务网(http:/ *** )。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 q.com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中兴大街儋州市自然 (略) 四楼国土空间规划科;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人:陈先生。
5.联系电话:0898- *** 。
6.附件:调整方案。
儋州市自然 (略)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