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年加工150万套锁具
及1500吨小五金技术改造项目
(分期—3F喷漆车间)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9月1日, (略) (略) 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 (略) (略) 年加工150万套锁具及1500吨小五金技术改造项目(分期—3F喷漆车间)”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 (略) (略) 年加工150万套锁具及1500吨小五金技术改造项目(分期—3F喷漆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批复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仰义后京电镀基地 32 号地块(沿康路 6-1 号),主要产品方案为小五金制品。2021年由于部分镀线及手动槽 (略) 场要求,企业在保持总镀容不超过最大允许生产镀容的前提下,取消 1 楼的 2 条半自动滚镀槽,替换为 3 条全自动滚镀线;取消 2 楼 1 条半自动滚镀槽,调整后设 1 条全自动挂镀线,并配套手动镀槽。调整后,一层主要布置 3 条自动滚镀生产线,主要镀种为镀锌、镀镍;二层主要布置 1 条自动挂镀生产线并配套手动挂镀槽,主要镀种为碱铜、焦铜、酸铜、镀镍、沙镍、氰铜、镀铬、枪黑、K 金、二元、仿金;三楼至五楼增加喷漆房数量及新增喷塑工序。企业改建后投产的设计镀容量下调至33918.5L,在最大允许生产电镀容量 36232.5 升之内,自动化率达 85.55%,年产 150 万套锁具、1500 吨小五金制品。截止2022年10月,企业的二楼、三楼建设内容均未实施,一楼一条镀锌线未建设,仅达到年产60万套锁具及600吨小五金的生产能力,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自主验收;后企业仅对三楼喷漆车间进行建设,产能仍为年产60万套锁具及600吨小五金的生产能力,三楼喷漆车间于2023年5月开工,2023年6月竣工并投入生产;本次仍为分期验收。
项目现有职工共50人(3F喷漆车间新增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生产300天,每日生产10小时(夜间不生产)。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11 (略) 环境保护设 (略) 编制完成《 (略) (略) 电镀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2 年 6 (略) 鹿城环境保护局审批(温鹿环建[2012]93号),并于 2012 年 12 月 22 日通过鹿城区人民政府的电镀企业污染整治验收(温鹿政发[2012]122 号)。
企业对项目进行了技术改造,技改项目于2021年11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加工150万套锁具及1500吨小五金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1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鹿建[2021] 108号)。
该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36X)。
已委托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备案(备案编号:*-2021-066M)
3、投资情况
项目本次建设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 (略) (略) 已建设投产的三楼1个喷漆房(水帘喷台2个)、1个烘箱等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不包括暂未建设的一楼自动滚镀锌生产线、二楼自动挂镀生产线及三楼的喷塑工序、4个烘箱、1条烘道等设备,本次验收仍为分期验收。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分期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环评建议喷漆废气经除水雾+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3楼喷漆废气经喷台自带水帘后汇同烘箱废气一并经旋流喷淋塔+除水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水帘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喷漆水帘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经隔渣沉淀后进入前处理废水,废水分质分流进入后京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 (略) 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优化车间布局,落实了防腐、防渗、防漏措施,生产废水采用架空敷设的方式收集,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要求;其他生产区域均已采取地面硬化处理措施。
2、废气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3楼喷漆废气,喷漆废气经喷台自带水帘后汇同烘箱废气一并经旋流喷淋塔+除水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5米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
本次验收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及环保治理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拉丝粉尘、漆渣、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袋。漆渣、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袋已与浙江中环 (略) 签定小微危险废物一站式服务合同,代为转运处置危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8月2日、3日验收期间, (略) (略) 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8月2日、3日验收期间, (略) (略) 3楼喷漆、烘箱工序废气净化后排气筒中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以*苯、二*苯计)、*酸酯类(以*酸*酯、*酸*酯计)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
8月2日、3日验收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8月2日、3日验收期间,根据实际 (略) (略) 厂界东侧和南侧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厂界西侧和北侧均与电镀厂相连,无法布点监测)。其两天上下午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昼间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而且背景噪声无法消除,结果无法评价。
4、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漆渣、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袋已与浙江中环 (略) 签定小微危险废物一站式服务合同,代为转运处置危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保护设施治理效率
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主要污染物非*烷总烃8月2日为57.9%、8月3日为47.1%。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 (略) (略) 年加工150万套锁具及1500吨小五金技术改造项目(分期—3F喷漆车间)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七、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进一步完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达标排放,规范排放口和检测采样口设置;同时定期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进一步完善车间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车间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须另行报批。
4、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按规定要求合法处置。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建设危险暂存场所,各类危废须密闭暂存,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合法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尽快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须另行报批。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略) (略)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