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龙泉镇南阳村百村提升建设
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3〕164号
靖宇县龙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靖宇县龙泉镇南阳村百村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版)的请示》(龙政字〔2023〕2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10月11日完成《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龙泉镇南阳村百村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三次调整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3〕153号),同时将我局于2023年8月11日完成《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龙泉镇南阳村百村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3〕113号)予以废止。现根据 (略) 《关于靖宇县龙泉镇南阳村百村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版)的审查报告》(京延咨审字〔2023〕JLPS第8244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水华创国际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龙泉镇南阳村百村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三次调整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3〕153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靖宇县龙泉镇南阳村百村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3-*-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污水管线DN200-DN500管,长度3158米;d1000 Ⅲ级钢筋混凝土套管37米;检查井176座;沥青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8617.95平方米,混凝土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1704.19平方米;人行道拆除及恢复89.58平方米;边沟拆除及恢复150米;污水储池272立方米;铁艺围栏58米;警示牌1个。购置农情监测中心设备,包括:管控中心建设和软件及模型开发设备38台(套),农情监测系统建设设备29台(套)。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龙泉镇南阳村。
四、建设期限
11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68.79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一般债资金900.00万元,剩余资金由其他财政资金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龙泉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龙泉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龙泉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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