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略) 市光明 (略) 建办
(略)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 (略) 关于 *** 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 * 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 (略) :
项目名称: (略) (略) 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 、服务内容
(略) 各个区域物品的搬迁,如办公桌椅、台式电脑、 * 体式打印机、文件柜、文具等( (略) 、会议室、杂物间、公共区域的空调拆装不在此搬迁范围之内)。
* 、服务要求
1.服务方必须文明服务、安全操作,将货物安全送至指定的地点。
2.服务方自备与本次搬迁工作相关的工具,如运输车辆等,并安排好相应的搬迁工人。
3.服务方不得无故改变或终止约定的服务时间,如因风、雨、交通等其他因素造成不利于搬迁工作的因素,需征得同意后顺延。
4.服务方在服务范围内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向采购方索要财物,增加工资等。
5.服务方在搬运工程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或 (略) 承担责任。
项目预算金额: * 0元
(略) 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 (略) (略) 家乐超市对面
联系人:谢汇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 年 * 月 * 日
备注:
* 、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 (略) 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 (略) ,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