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海原县西沿农林 (略) 组织对中卫市海原县郑旗乡芦花鸡养殖场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海原县西沿农林 (略) 、(验收单位)宁夏 (略) 并邀请三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通过听取建设单位、验收单位情况介绍,经现场检查、质询、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海原县郑旗乡西沿村,项目主要建设鸡舍、兽医室、消毒室、库房、办公生活用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年存栏1.99万只鸡,年出栏1.99万只鸡,年产鸡蛋440t。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①2014年4月,宁夏智诚 (略) 编制《中卫市海原县郑旗乡芦花鸡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②2014年5月6日,原海原县国土资源 (略) 下发《关于海原县郑旗乡芦花鸡养殖场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海国土资环发【2014】 (略) );
③本项目于2014年6月动工建设,于2014年12月竣工并开始调试,自立项至调试过程中均无环境投诉、 (略) 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1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 %。
4、验收范围
中卫市海原县郑旗乡芦花鸡养殖场扩建项目各类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变动情况如下:
⑴根据现场踏勘,建设单位外购成品饲料,仅对饲料进行储存,不对饲料进行加工,因此不产生饲料加工废气,未建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⑵经现场调查,根据生产需要,建设单位对污粪收集池规格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清理频次,满足环保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变动情况不属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中所列的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外购成品饲料,仅对饲料进行储存,不对饲料进行加工,故无饲料加工粉尘产生。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鸡舍、堆粪场产生的恶臭,根据现场踏勘,建设单位每 (略) 污粪收集池进行清理,在鸡舍内、外喷洒消毒剂,对堆粪场定期喷洒除臭剂,养殖场四周种植树木。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洗漱废水, (略) 区抑尘。 (略) 区设置旱厕,定期由周边村民清掏,清掏物用作农肥。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鸡叫及清粪车等机械设备,建设单位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运营期间维持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转等消声、隔声、减振措施,同时,减少外界噪声及突发性噪声等对鸡舍鸡群的干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病死鸡尸、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饲料残渣及散落羽毛。其中,鸡粪经污粪收集池收集,采用刮板集中由清粪车运至堆粪场,定期外 (略) ;病死鸡尸经建设单位建设的1座深4m,直径1.5m安全填埋井填埋,每次投入病死鸡尸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未产生病死鸡尸;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经专用医疗废物暂存箱收集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建设单位设置了2座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饲料残渣及散落的羽毛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 (略)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监控点各时段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未检出,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中表1 (略) 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小于20(无量纲),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1)表7中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洗漱废水, (略) 区抑尘。 (略) 区设置旱厕,定期由周边村民清掏,清掏物用作农肥。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周围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1dB(A)~55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1dB(A)~43dB(A)之间,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病死鸡尸、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饲料残渣及散落羽毛。其中,鸡粪经污粪收集池收集,采用刮板集中由清粪车运至堆粪场,定期外 (略) ;病死鸡尸经1座深4m,直径1.5m安全填埋井填埋,每次投入病死鸡尸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验收监测期间,未产生病死鸡尸;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经专用医疗废物暂存箱收集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厂区内设置了2座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饲料残渣及散落的羽毛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 (略) 。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废水、噪声在 (略) 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 (略) 置,且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间未发生投诉现象, (略) 罚。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已落实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经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均正常稳定。项目建设内容及环保设施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公示稿--海原县西沿农林 (略) 中卫市海原县郑旗乡芦花鸡养殖场扩建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