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民及相关单位:
(略) 锦 (略) (以下称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阿荣旗水岸尚品三期项目位于阿 (略) 南侧,幸福大街西侧,规划总建筑面积为(略).17平方米,项目包含住宅及配套设施等,按现有经济技术指标,该项目应同步配建防空地下室,但在前期地质勘探过程中发现该项 (略) 域地下存在流动暗河(详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鉴于存在地下流动暗河这一地质条件,建设单位立即组织勘察、设计及相关专家对该项目是否适合配建防空地下室进行论证,经多方论证均认为该地质条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详见附件),建设单位经慎重考虑和多方咨询结果,决定依据《内蒙 (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申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我单位接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后,根据提交的项目勘察报告及勘察、设计、相关专家的论证结果,依据《内蒙 (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可以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该民用建筑项目可以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的规定,现拟同意该项目按照《关于 (略)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3〕870号)设定的缴纳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现我单位对阿荣旗水岸尚品三期项目申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相关事项予以公示,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存在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1. 联系电话:0470-(略)
2. 邮件地址:内蒙古阿荣旗行政中心528室 邮编:(略)
3、来访地址:阿荣旗行政中心528室
我单位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水岸尚品三期项目申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相关事宜进 (略) 理。
特此公示。
附件:1.阿荣旗水岸尚品三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关于水岸尚品三期项目不建议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的说明
3.阿荣旗水岸尚品三期不宜修建地下人防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阿荣旗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