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安全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泾轻区委发〔202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原则上同意《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安全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406-*-04-02-*)。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将原有湿式消火栓系统改造为干式消火栓系统(1#、2#、3#、4#、5#、6#、10#、11#、12#、13#、14#、17#、18#、19#、20#、21#、22#厂房),6#厂房增加预作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新增废水提升泵站,铺设400米排污管道,排洪渠350米,室外给水管道1400米,增设两个给水井等。
3、室外新增变压器4台,高压分支柜2台以及铺设室外电缆等。
4、安装用水监测系统、用电监测系统、燃气监测系统、远程报警系统、消防火灾主机采集系统、NFC消防巡检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略) 等。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005.*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争取、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