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XZB*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比选项目
3、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
4、代理机构: (略)
5、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拟通过本次采购,择优选择一家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由该企业在服务期内为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
6、服务期限:1年,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
7、服务时间:合同签定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接管并投入服务。
8、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8.1~8.3款要求:
8.1、参选人必须具备有效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参加活动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比选文件的获取: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5月9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略) (联系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通过现场或转账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以转账方式购买比选文件,必须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个人转账)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17条”,转账完成后将凭证发到专用邮箱(*@*26.com)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参选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无需缴纳参选保证金。
11、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15:30(北京时间)。参选文件应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比选会议开始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12、比选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5月15日15:30(北京时间)。
13、比选会议地点: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
14、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比选文件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本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比选公告及变更事项通过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三明)官网(http://**)发布,务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1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0598-*
电子信箱:*@*26.com
17、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号:*908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