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建勘设函〔2023〕36号
自贡高新国有资本 (略) :
你单位 (略) 市 (略) (略) 设计的“自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调整方案收悉。经我局审查,同意按本次报送方案进行下阶段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板仓工业园区E5-32-1地块,总用地面积11129.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74.03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774.03平方米,容积率0.159,建筑密度15.94%,绿地率30.28。
二、建筑 (略) 、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若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本方案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8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
特此批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