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开有关凤阳县武店镇 (略) 产业发展规划环评影响评价的信息,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及概要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
凤阳县武店镇 (略) 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凤阳县武店镇建材产业园,总面积78.23公顷。
3、产业定位
以新型建材、绿色建材为主导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凤阳县武店镇 (略) 产业发展规划与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相符,园区产业定位 (略) 总体合理,环境保护措施可行,与相关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规划实施 (略) 域的环境质量及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本次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 (略) 域达到环境保护目标具有可行性。
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凤阳县武店镇 (略) 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和开发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方式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链接:http://** 提取码:vjz3,如需查阅本规划纸质报告书,公众可联系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
四、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书记
联系电话:(略)
E-mail:*@*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安徽海峰 (略)
联系人:夏工
地址: (略) 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3号楼
联系电话:(略)
E-mail:*@*q.com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范围内和周边受影响群众,以及关心本规划发展的个人、团体及有关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公开。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