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11间商铺转让(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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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30 | |||||||||||||||||||||||||||||||||||||||||||||||||
评估机构 | 湖南新财苑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略).00(不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兴湘资产 (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略)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兴湘资产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资产转让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财苑评字[2024]第065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该标的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4、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 (略) 查阅。受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5、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买受人(即最高报价者)须在成交之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2、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如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则采取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拍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举行,拍卖时间以湖南联交所通知为准。 | |||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 (略) 踏勘要求: 1. 自然人踏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自然人委托感授权他人踏勘,须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踏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 3.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2-16 09:00:00 至 2024-12-27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企业受让: 1.受让申请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自然人受让: 1.受让申请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注: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 ||||
保 (略) 置方式 | 1、缴纳:金额(略).00元,截止时间2024-12-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受让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2.4‰收取。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2.4‰收取;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方式,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3.2%收取。 | ||||
附件下载 | 中天广场11间商铺权证表.xlsx、现场踏勘书.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文女士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技术支持 | 万先生(略) | |
其 他 |